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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资源部:严控土地使用标准
发布日期:2012-11-14   浏览:2764次
  日前,国土资源部下发《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。
  根据《通知》,各地要严格执行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》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》和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》,公路、铁路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、电力、煤炭、石油和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等控制指标,房地产用地宗地规模、容积率控制等各类土地使用标准。对国家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项目,各地应依据本地区资源条件、项目类型及建设要求,制订适用于地方的土地使用标准,进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、供地和用地手续。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特殊建设项目,应先进行项目节地评价并组织专家评审,依据节地评价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,办理用地、供地手续。
  此外,《通知》还强调,对因安全生产、地形地貌、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,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的,用地单位应报请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评估,集体决策,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,出具审查意见,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,方可办理相关用地审批、供应手续。这为国土资源部实地督查各地的土地使用情况提供了有效依据。(中华建筑报)
信息来源:           责任编辑: 张文韬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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